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专用设备”项目招标采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沈阳市消防局委托,就其所需“采购专用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招标采购公告资质要求 的制造商或持有制造商有效书面授权文件的代理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对投标文件制作的要求及评标方法等请登陆沈阳市政府 采购中心网站详见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2007-0299(3)/CG(P)20071242
(2)项目名称:采购专用设备
(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产品需求与技术规范”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ccgp-shenyang.com
2. 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年检合格,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招标文件的免费下载与投标人的投标登记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ccgp-shenyang.com)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08年1月30日上午11:00时前(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及每周三下午)进行投标登记。
对于已取得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资质的投标人,可直接将填写完成的“投标人投标登记备案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3章格式3.1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采购处进行投标登记。
4. 供应商入库通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
5. 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每品目)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北京时间2008年1月30日上午11:00时前主动自行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太原支行
银行账号:0307020140940000475
注明字样:“2007-0299(3)/CG(P)20071242采购专用设备项目××品目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与地点
已进行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08年1月31日9:30时之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进行投标登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地点在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7. 招标文件售价:本次免费。
8. 中标服务费
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辽财非[2007]507号”文件的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
9. 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9号和平大厦2楼
邮政编码:110003
采购文件下载:http://www.ccgp-shenyang.com
采购文件咨询:王宇飞 024-22896656、22896640
入库登记咨询:024-22896646、22896679
费用退缴咨询:024-22873388、22896680
中标通知咨询:024-22896661、22896637
合同领取咨询:024-22896645、22896627
沈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enyang.gov.cn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ccgp-shenyang.net
http://www.ccgp-shenyang.com
http://www.sy-procuremen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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